2008-02-02 11:02:00 本敬 山东商报 山东小学生在校6小时必须离校?教育厅:误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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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小学生在校6小时必须离校?教育厅:误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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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改

  小学生在校6小时必须离校?

  记者 徐玉芹

  商报济南消息 今春开学起,我省中小学将执行新的作息时间表。按照规定,小学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而我省同时要求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让不少人感到费解。有小学校长认为,按照这个规定,学校的课程根本排不开。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昨日解释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等于学生在校时间。因而小学生完全不必在校满6小时就离开。

  省教育厅这位负责人表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所说的是“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这里的“6小时”是指学校统一安排的学习时间,不包括学生在校的自主活动、自主学习时间,更不等于小学生在校达到6小时就必须离校。如果学校有条件,学生有兴趣,学生在校读点书,开展小调查、小研究等,未尝不可。中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也是同理。

  据了解,当前的中小学生之所以感到学习负担过重,对学习越来越没有兴趣,与学生学习的知识的量过大固然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与学生日常学习的知识太单调关系更大。实际上,当前我国中小学生的实际状态是“知识性学习”负担过重,而“实践性学习”负担过轻。因此,我们所提倡的“减负”,指的是减轻学生过重的知识性学习负担,但同时要加强学生的实践性学习,既要让学生学习课本知识,更要让学生学习实践性知识。坚持书本知识和实践学习的统一,加强学生的校外学习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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