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14日讯(记者赵静)从2008年春季新学期开学起,我省学校将执行新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 今天,在省教育厅举行的中小学素质教育新闻发布会上,副厅长张志勇宣布了这一规定。张志勇说“在校时间”是指学生统一上课和自习时间,此外学生还可在学校开展探究性学习、去图书馆看书等自主学习,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不是到了6个小时学生就要离校。 按规定,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 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 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 寒假在即,省教育厅规定“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张志勇特别强调,各地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假期乱办班、乱补课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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