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端午中秋各放假1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
■清明、端午、中 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两个七天的“黄金周”(春节和国庆节)和五个三天的“小长假”(元旦、清明、国际劳动节、端午、中秋)。
专家观点:若条件成熟可再取消“十一”长假
国务院原则通过法定节假日放假调整办法的消息传出后,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教授表示,假期调整利大于弊,“五一”假期减少绝对不会造成“十一”的拥堵,如条件成熟,他建议进一步取消“十一”长假。
蔡继明认为,不能把“五一”假期的缩短割裂来看,这是和整个调整方案相联系的。缩短“五一”假期的同时,增加了长周末,这就增加了市民中短途出行旅游的机会,分流了相当大一部分人群,不会造成“十一”黄金周的拥堵。
他认为,假期调整不论对消费者、对企业,还是对交通来说,都是利大于弊。假期的调整会分流消费者,改变很多企业平时惨淡、黄金周营业额激增的局面,同时不会减少总消费量,而消费者得到的服务质量也将提高。
蔡继明说,原本的设计方案是要求取消“五一”和“十一”两个黄金周。“有关部门考虑到这么多年来民众已形成对长假期的偏好,而且同时取消两个黄金周可能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采取了折中的方案。”如果本次调整顺利,到明年“十一”没出现很大的问题,那么下一步假期调整就是要取消“十一”黄金周。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休5天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年休假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除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据新华社、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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