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境尴尬 小区业主委员会名存实亡几多成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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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境尴尬 小区业主委员会名存实亡几多成摆设
2007-05-23 15:36:0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袖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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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 近年来,随着新建小区的不断增加,小区物业管理与业主的纠纷也逐年成上升趋势。在众多的物业管理纠纷中,人们往往把形成纠纷的原因归结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事实上,业主委员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业主委员会形同摆设、名存实亡,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有效代表业主利益,是导致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有些问题上可以擅作主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业委会”形同摆设
家住城南某小区的业主张女士近日发现自己所住居民楼的楼顶多了一块巨大的广告牌。由于张女士家住在顶层,家里每天晚上都会被广告牌的灯光照得很亮,影响了全家人的休息。为此,张女士几次与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交涉,但最终也没有结果。
张女士想到了小区业委会,试图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来帮助解决,但是张女士一脸无奈地告诉记者,小区业委会自成立以来,既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也没有做过有关的公示,现在业委会成员是哪些人都不是很清楚,根本就是一个摆设。
无独有偶,家住老南门附近某小区的业主,因物管公司擅自将小区停车场对外而发生纠纷。小区业主认为,物权法规定小区地面停车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但物管公司却非法占有。于是小区业主希望通过业主委员会对物管公司每月的停车收益进行监督,但是业主委员会成员却因大家工作忙,事情多而不了了之了。业主李小姐告诉记者,本来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主心骨”,能帮助和协助业主解决与物管公司的纠纷,但是,却形同虚设名存实亡,根本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
“业委会”处境尴尬
调查发现,业主委员会处境尴尬是造成“业委会”成摆设的原因之一。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选举的公开性与透明性不够,小区绝大多数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是谁并不知晓,一旦需要找业委会时,却不知道找谁。据了解,由于大多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们都是兼职,无法保证有充分的时间来处理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很多业主委员会落入只挂虚名、不做实事的状态也就不难理解了。
曾经担任了两届业委会负责人的杨女士告诉记者,业主委员会用一句俗话可以概括它的角色,好像风箱里的耗子-———两头受气。她说,在有些问题上,不仅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处在对立面上,而且还与业主处在对立面上,甚至与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管理单位处在对立面上。于是,一些业主委员会因怕得罪人而不敢坚持原则,即使能够坚持原则的,又会遭来非议、被恐吓、被谩骂甚至是被殴打、伤害。
业主委员叶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因为维修基金的事情,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做了协调,为了取得业主的签字他和其他几个成员将区内的8座高楼跑了好几遍。叶先生苦笑道:“由于一些业主不关心,使很多问题沟通起来非常困难,要统一业主之间的意见困难如山。遇到事情顶多口头支持,一到真需要出钱出力的时候就躲了,只想搭便车。”
“业委会”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
成都物业管理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不作为”,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自行从事经营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他解释说,业主作为分散的个体,没有严密的组织,其利益很容易受到侵害,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大多是名存实亡,没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的蒲建东律师认为,我国现在约有3/4的居民小区没有或没有正式的业主委员会,使业主的潜在权利受到损害。由于部分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物业公司在采取许多行动前根本不需要和业主委员会协商。这样,就算单个业主反对,由于个人势单力薄,最后大多不了了之。同时,蒲律师还认为,目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穿连裆裤”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业主委员会主任甚至连管理费、停车费都常年免缴,严重的还侵占公共分摊面积。
“社区作为人居社会的组成细胞,其功能日趋重要,构建和谐社区迫在眉睫。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提供者,重任在肩,需要更多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在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搞好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十分重要,双方良好的融洽的关系也必将加速实现和谐社区的构建。”深圳长城物业成都分公司的李总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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