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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试水小区物业业委会 实际操作面临三大难题
2007-04-11 14:35:00  来源:济南日报  编辑:本敬  进入社区论坛
  一周前,《济南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简称《规则》)出台,其中,引人注目的一条就是“超2/3业主同意可辞管家”。

  在业主与物业纠纷迭起的今天,这应该是一个好消息。然而,一些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际操作起来,难度比较大。”

  到底有哪些难度?记者采访了部分业主。

  第一难:业委会成立难

  做任何事都得有个牵头的,小区换物业也是一样,也需要一个带头人,那就是小区业委会。“但是,小区业委会太‘难产’了。”采访中,多位业主都发出这样的感慨。

  热心小区公益事业、曾指导几个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宋国生先生告诉记者,成立小区业委会的手续相当繁杂。一般来说,小区入住率过半后,就可以考虑成立业委会。根据他了解的情况,很少有开发商主动鼓励成立业委会。此时,只有靠热心业主站出来,通过网上论坛、串门等方式,联络一些积极分子,分头去各个楼、单元串门,只有争取到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业主的签字提议,他们才能向所在区房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接着,成立筹备组,在小区内公示筹备组的成员名单,然后由筹备组商议业主大会举行、业主代表、候选人如何产生,选票发放等系列问题。开了业主大会后,才能选出业委会。

  “中间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比如热心业主出差了或不愿干了,业主参与度不高,都有可能‘流产’。”宋国生告诉记者,即使很顺利,一个小区成立业委会也需要半年左右。而他指导的一个小区,折腾了三四年,到现在也没成立业委会。

  第二难:2/3业主通过难

  好不容易成立了业委会,终于可以有人牵头,将不称职的物业换掉了。可按规定,小区要换“管家”,必须经小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

  网络置业者学院院长田双立告诉记者,要换“管家”,就得告知业主开会投票,实际操作起来相当难。业委会贴了通知,有可能被物业撕掉,就只好“挨家挨户地送”。考虑到业主的时间,他们多是晚上行动,有时一户要跑四五次。有的业委会实在受不了这份累,凑不齐选票,只好作罢。

  田双立说,根据他所接触小区的情况,一些小区里至少有10%—20%的房子没卖出去;还有买了不住的或常年出差在外的,“晚上八九点,有些小区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灯都不亮”。此外,“休眠型”业主也能占到15%左右,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不涉及个人的利益,小区里的事他们漠不关心,更别提参加业主大会、投票了。

  第三难:业委会运作难

  小区里有“管家”了,业委会要评价“管家”的工作,代表业主与“管家”交涉、商量小区事宜。可实际上,业委会常常“自身难保”。

  业委会要正常运转,就得产生一定的费用(比如材料公示、电话费等)、需要固定的地点,可费用、地点从哪儿来?根据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实际上,目前很多小区的业委会成立时,都没有涉及到这一块。

  缺少正常运转的机制,也就很少考虑具体的监督机制了。在成立初期,热心业主可以提供地方,凑钱,可时间长了,业委会与业主、甚至业委会内部的矛盾就被激发出来了。

  2006年5月,阳光舜城六个区、50多座居民楼的部分业主就物业费问题与物业产生分歧。就在业委会准备换“管家”时,业委会成员内部就工作方式、观念等问题出现分裂,部分业主怀疑业委会有“暗箱操作”之嫌。事情以业委会黯然辞职告终。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该小区仍然没有成立新的业委会。

  也有少数小区意识到了这一点。2006年11月,在经历了与物业、开发商、业委会的诸多矛盾之后,东环国际广场在新一届业委会成立的同时,还专门成立了业委会监事会。

  此外,还有更换了新物业,而原物业却“赖”着不走的现象。2006年9月,吉祥苑小区甚至出现了新保安与原保安同时站岗的尴尬局面。新老物业这种“不情愿”的交接,往往也会给小区带来很多新麻烦,比如小区资料被带走了,公共设施被破坏了,小区的账一团糟。

  “从一定程度来说,这些都需要细化,否则炒物业,就是自找麻烦。”采访中,许多业主这样说。

  后记

  近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郭作峰。

  郭作峰说,我市的业主大会组织建设工作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小区的业主大会难成立,业委会实际工作有困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出台了《规则》。为了鼓励、支持筹备组的工作,《规则》中提到,由居委会牵头组织筹备业主大会,降低业主不固定性带来的影响;将物业排除在外,确保业主的正当权益;对业委会的职能进行限制等等。

  但规则毕竟只是规则。在小区自治的过程中,还需要业主自治意识、能力的提高,要把参与小区管理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积极参加业主大会的活动,服从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要意识到,除了个人利益外,小区里还存在大量的公共利益,这也是个人的一部分,需要业主去维护、经营。随着小区的发展,这些公共利益将对个人生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南区有事,北区不管”,这样下去,会影响整个小区的正常生活。

  郭作峰认为,业委会如何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处理小区公共事务,尚处于发展、探索中,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记者 王亚妹 实习生 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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